各縣市區人民政府、明月山管委會、市直相關單位:
2020年10月9日,為鼓勵旅行社引客來宜,帶旺宜春旅游人氣,促進旅游消費,我市出臺了《促進旅游消費獎勵辦法(試行)》(宜府辦發【2020】38號)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。《辦法》實施一年以來,取得了較好的效果,有效發揮了獎勵政策的導向和激勵作用,增加10人以上團隊游客和大型團隊游客約23萬人,帶動旅游消費近1.2億元。我市擬繼續使用該《辦法》,將試行轉為正式施行,通過獎勵政策激勵市內外旅行社組團來宜旅游度假,最大化激活宜春旅游市場人氣,促進全市旅游高質量發展,助力文化旅游強市建設。在綜合市財政局、市直相關單位和相關縣市區的意見后,《辦法》和之前相比,新增了部分景區(點)、修改了獎勵標準和第五條部分內容,擬規定各景區游客基數前兩年不變,后每兩年按增加50%進行調整,從文件正式印發之日起執行五年,現向社會公眾和包括旅行社在內的旅游企業征求意見,請于2022年1月27日前將意見書面反饋至市文廣新旅局,聯系人:楊超,聯系電話:15070564130,郵箱:513709157@qq.com。
宜春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
2021年12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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