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省文旅廳關于印發(fā)《江西省2023年度國家級非物質(zhì)文化遺產(chǎn)代表性傳承人傳承活動評估工作方案》的通知(贛文旅非遺字〔2024〕3號)文件要求,我局組織開展宜春市2023年度國家級非物質(zhì)文化遺產(chǎn)代表性傳承人傳承活動評估工作,現(xiàn)將評估結果建議予以公示。
2023年度國家級非物質(zhì)文化遺產(chǎn)代表性傳承人傳承活動評估結果建議匯總表
序號 |
姓名 |
性別 |
入選批次 |
傳承代表性項目 |
評估結果建議 |
備注 |
1 |
宋樹牙 |
男 |
國三批 |
萬載夏布織造技藝 |
優(yōu)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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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袁小平 |
男 |
國五批 |
樟樹中藥炮制技藝 |
合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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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彭金花 |
女 |
國五批 |
高安采茶戲 |
合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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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楊仁和 |
男 |
國五批 |
花镲鑼鼓 |
合格 |
|
5 |
張巍岱 |
男 |
國三批 |
萬載花炮制作技藝 |
喪失傳承能力 |
|
公示時間:2024年5月14日至18日。
公示期間如有異議,可通過來電、來函、來訪等形式反映情況。
接待來電、來訪時間(工作日):上午8:30-12:00;下午2:30-6:00。
異議受理單位:宜春市文廣新旅局非遺科
地址:宜春市宜陽大廈中座1015室
聯(lián)系人:劉穎、詹艷杰、黃依璠
聯(lián)系電話:0795-3585510
電子郵箱:ycswhjswk@126.com
宜春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
2024年5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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