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 一、背景
自2019年我市成功全省旅游產業發展大會以來,我們以舉辦大會為契機,狠抓項目建設,景區創建呈跨越式發展,全市共擁有1個5A級、20個4A級旅游景區,初步形成高級別A級景區集群。根據2019年全市文化和旅游產業發展大會精神,從2020年開始,我市要在旅游營銷上下功夫,為調動旅游企業積極性,我們文廣新旅局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,起草了《宜春市旅游地接獎勵辦法(試行)》,目的是為了讓旅行社和旅游電商組織更多游客來宜,全面拉動我市旅游消費,激活旅游市場,帶動旅游業全面發展。
二、政策依據
1.《宜春市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(2020-2022年)》(宜府辦發〔2019〕34號)
2.《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打好“組合拳”提振旅游消費的通知》(贛府明〔2020〕5號)
三、主要問題
獎勵設置。共設置兩個方面獎勵,分別是包車、專列大型團隊獎勵和突出貢獻旅游企業獎勵,獎勵金額合計為100萬元。
1、包車、專列大型團隊獎勵:旅行社一次性組織游客團隊不少于300人通過包車、專列到宜春市境內游覽,游覽不少于2處本市國家3A級及以上收門票的景區(點),并且在本市范圍內住宿不少于1個夜晚,每個團隊獎勵1萬元。共獎勵前50個大型旅游團隊,合計50萬元。
2、突出貢獻旅游企業獎勵,共獎勵國內旅行社30名、市內旅行社20名、旅游電商10名,這60家企業年度內組織游客來宜旅游人數不少于3000人次,根據累計接待游客人數進行獎勵,標準分為:一、二、三等獎和優秀獎。
時限范圍。獎勵有效統計時間從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,受疫情影響,今年我市游客市場將以周邊游為主,故將時間適度推后,有利于旅行社開拓市場。
申報企業資質條件
1、年度內未受到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處罰。
2、年度內未發生重大安全和服務質量責任事故。
3、誠實守信,規范經營,無不正當競爭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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